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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攀枝花市恢复购房补贴发放!

——好消息:攀枝花市恢复购房补贴发放!

攀枝花房天下  作者:攀枝花房天下  2021-04-17 09:25

[摘要]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攀枝花市恢复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据了解,自2020年7月21日起攀枝花市暂停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目前,正在发放之前已经登记的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的购房补贴(按照登记顺序通知市民领取)。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二楼4号、11号窗口为购房补贴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攀枝花市恢复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据了解,自2020年7月21日起攀枝花市暂停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目前,正在发放之前已经登记的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的购房补贴(按照登记顺序通知市民领取)。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二楼4号、11号窗口为购房补贴领取窗口。购房补贴领取咨询电话0812-888019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据了解,攀枝花市最近的购房补贴政策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攀枝花市未出台新的购房补贴政策。

附:历年购房补贴政策

攀枝花市购房补贴政策(2014年7月1日- 2017 年5月 12 日政策)​

一阶段: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 平米及以下)的,可领取 1%的补贴。

二阶段:在2015年5月13日至2016 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的,三类人群可领取5%(见附件),其他可领取 2%的补贴。三阶段:在2016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的,三类人群可领取 5%(见附件),其他可领取2%的补贴;以及开发企业100 元/平方米购房优惠,农村居民(含本市、外地)进城购房的另给予每户3000元的安家费。

办理所需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人须都要持证到场)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不动产权证原件(抵押按揭的持权证复印件)

5.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原件

6.合同备案表原件

7.《攀枝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是否享受政策性住房审核表》原件(需到政务中心三楼市住房保障办窗口领表并逐级审核盖章)第三类领 5%才需要

附件:领取 5%的三类人群

1.外地户口

2.本市农村户口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夫妻双方均没分过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

【特别注意】:1.以上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者,以《不动产权证》上打印的权证登记时间计算30个工作日内到窗口办理,不领取补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2.疫情期间不计入补贴领取时限。

2017年购房补贴新政策

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 2018 年12月 31日(网签时间),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 5%的购房补贴,且每套房屋补贴不超过20000元: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住房(140 平方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再给予购房总额 0.5% 的购房补贴.

办理所需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人须都要持证到场)

2.不动产权证原件(抵押按揭的持权证复印件)

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原件

4.合同备案表原件

【特别注意】:

1.因棚改政策优惠远高于此政策,棚改购房户使用房票购买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2.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购房补条件的购房者,以(不动产权证》上打印的权证登记时间计算一年(365日)内到窗口办理,不领取补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3.疫情期间不计入补贴领取时限。

窗口咨询电话:0812-888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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