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攀枝花市恢复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据了解,自2020年7月21日起攀枝花市暂停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目前,正在发放之前已经登记的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的购房补贴(按照登记顺序通知市民领取)。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二楼4号、11号窗口为购房补贴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日,攀枝花市恢复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据了解,自2020年7月21日起攀枝花市暂停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发放。目前,正在发放之前已经登记的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的购房补贴(按照登记顺序通知市民领取)。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二楼4号、11号窗口为购房补贴领取窗口。购房补贴领取咨询电话0812-888019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据了解,攀枝花市最近的购房补贴政策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攀枝花市未出台新的购房补贴政策。
附:历年购房补贴政策▼
一阶段: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 平米及以下)的,可领取 1%的补贴。
二阶段:在2015年5月13日至2016 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的,三类人群可领取5%(见附件),其他可领取 2%的补贴。三阶段:在2016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2日(网签时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的,三类人群可领取 5%(见附件),其他可领取2%的补贴;以及开发企业100 元/平方米购房优惠,农村居民(含本市、外地)进城购房的另给予每户3000元的安家费。
办理所需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人须都要持证到场)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5.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原件
6.合同备案表原件
7.《攀枝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是否享受政策性住房审核表》原件(需到政务中心三楼市住房保障办窗口领表并逐级审核盖章)第三类领 5%才需要
附件:领取 5%的三类人群
1.外地户口
2.本市农村户口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夫妻双方均没分过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
【特别注意】:1.以上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者,以《不动产权证》上打印的权证登记时间计算30个工作日内到窗口办理,不领取补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2.疫情期间不计入补贴领取时限。
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 2018 年12月 31日(网签时间),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 5%的购房补贴,且每套房屋补贴不超过20000元: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住房(140 平方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再给予购房总额 0.5% 的购房补贴.
办理所需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人须都要持证到场)
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原件
4.合同备案表原件
【特别注意】:
1.因棚改政策优惠远高于此政策,棚改购房户使用房票购买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2.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购房补条件的购房者,以(不动产权证》上打印的权证登记时间计算一年(365日)内到窗口办理,不领取补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3.疫情期间不计入补贴领取时限。
窗口咨询电话:0812-888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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