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使用公积金7亿元
缴存额使用额双增长目前可用资金充足
记者4月14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缴存保持增长、使用大幅增加,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4577万元,运营效益大幅增长。
缴存额使用额双增长
一季度,我市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28万元,增长4.7%。截至3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124.2亿元,缴存余额约为70.6亿元,缴存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近3亿元,增长4.3%。
除缴存保持增长之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额也大幅增长。一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约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1%,资金使用额度已超过了资金收入,占本季资金收入49701万元(其中,缴存34093万元,回收贷款本息15608万元)的141.3%。
公积金可用资金充足
截至3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70.6亿元,贷款余额32.8亿元(含项目贷款),加上已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增值存款,住房公积金在银行的存款额为42.3亿元,资金准备量充足。
一季度,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为4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77万元,增长57.8%。扣除增值存款和缴存余额15%的备付金外,结余资金27.5亿元。
多种情况可提公积金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使用额的大幅增加,不仅增强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也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额不超过1.2万元/年。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房产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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