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中国银行正式公布响应人民银行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的执行细则,并表示该行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出台的执行细则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同时,细则授权中国银行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中国银行还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房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继续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发满足居民首次置业和首次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融资需求;
除此以外,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业务,并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据悉,建设银行为公布房贷新规的银行。此前10月9日,建设银行正式出台房贷新政的细则,明确首套房认定新规。
其中,建设银行规定,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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